退換貨政策

退換貨政策

感謝您選擇築光有限公司。我們重視每一位顧客的購物體驗,並依據台灣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相關規定,提供以下退換貨說明。


七日鑑賞期說明
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19條規定,消費者於收到商品翌日起算 7 日內(含例假日),享有無條件退貨之權利
※ 七日鑑賞期為「考慮期」,非試用期


可受理退貨之條件

為保障雙方權益,退回商品須符合以下條件:

  • 商品須保持全新狀態,未使用、未組裝、未明顯磨損

  • 商品本體、配件、說明書、保證書、贈品及原包裝完整

  • 無人為損壞、刮傷、污漬或異味

  • 可正常再次銷售之狀態

若商品不符合上述條件,將可能影響退貨權益或需酌收整新費用。


以下情況恕不接受退貨

依消保法規定及商品特性,下列情況恕不適用七日鑑賞期:

  • 客製化商品(如:指定尺寸、顏色、特殊規格訂製)

  • 明確標示為「不可退換貨」之商品

  • 已組裝完成且無法回復原狀之家具

  • 人為損壞、使用痕跡明顯或缺件之商品


換貨說明

  • 若商品本身有瑕疵或運送造成損壞,請於收到商品 7 日內 聯繫客服

  • 經確認後,我們將提供換貨或退貨服務,相關運費由本公司負擔

  • 若為個人因素更換商品(如尺寸不合、風格不符),需由消費者自行負擔來回運費


退貨流程

  1. 請於七日鑑賞期內聯繫客服提出退貨申請

  2. 提供訂單編號、退貨原因及商品照片

  3. 經確認後,依指示寄回商品

  4. 商品驗收無誤後,將於 7–14 個工作天內 辦理退款


退款說明

  • 信用卡付款:退款將退回原刷卡帳戶(依各銀行作業時間為準)

  • 其他付款方式:退款將以轉帳方式退回,請提供正確帳戶資訊


聯絡我們

如有任何退換貨相關問題,歡迎聯繫客服,我們將盡快為您處理。


溫馨提醒

請您在收到商品後,第一時間確認商品內容與狀態,以確保您的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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